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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682MB18498745/2022-755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23-02-01 10:47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上虞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建档立卡、申请办理、审核制发等步骤推进此项工作,实现退役军人工作精准画像、精准施策、精准服务,加快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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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档立卡对象。上虞区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

        1.退役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优待证申领对象。符合条件的户籍地为上虞区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二、受理流程

        (一)建档立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九大类信息。同时需要上传证件材料照片作为附件,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人像页)、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应征入伍登记表),以及烈士证书、转业证、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离退休证、立功受奖证书等。

        (二)建档立卡方式。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身份类别准备好相关材料,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设备自动读取和手工录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登记和维护;或者发放纸质表《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按要求填报后统一收齐并集中录入。录入完成后,由采集对象签字确认所有信息。

        (三)建档立卡地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纸质表《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并提交证件材料,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系统。

        (四)优待证申领程序。《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提出申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受理,区、市、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制证银行核验并制证,制证完成后下发至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登记发证。

        三、受理时间

        建档立卡即日起至7月底;优待证申领即日起至10月底。

        四、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转业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等相关证件;

        (五)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六)立功受奖证件;

        (七)低保、低边人员携带相关证件;

        (八)近期(一般在6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50K)。 

        五、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服务站名称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百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百官街道舜耕大道46号

        0575-82963287

        曹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曹娥街道江西路999号(街道便民中心3楼)

        0575-81282058

        东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东关街道亚厦大道1368号

        0575-82399172

        道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道墟街道中兴路8号

        0575-82580801

        小越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小越街道长河江路166号

        0575-82717821

        梁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梁湖街道办事处内

        0575-82435218

        崧厦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崧厦街道崧谢路崧厦国土资源所西50米

        0575-82779588

        章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章镇镇滨笕路与章丰公路交叉路口西北50米

        0575-82961583

        丰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丰惠镇人民政府内

        0575-82871900

        上浦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上浦镇人民政府内

        0575-82366282

        汤浦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汤浦镇人民政府内

        0575-82397897

        永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永和镇永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内

        0575-82939027

        驿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驿亭镇便民服务中心

        0575-82399129

        谢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谢塘镇晋生街177号

        0575-82070871

        盖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盖北镇人民政府内

        0575-82815713

        长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长塘镇长塘村中街

        0575-82598552

        岭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岭南乡人民政府内

        0575-82915055

        陈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陈溪乡苗通剧院西侧20米

        0575-82505128

        下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下管镇树人路综合文化站三号楼

        0575-82314725

        丁宅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丁宅乡夏溪路8号

        0575-892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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