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网2023(080)号
1.招标条件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 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虞经开区基投[2020]70号(项目代码:2020-330604-84-01-1035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0200.00万元,工程概算300012.29365为什么提现不了_365提款多久到账_365平台是做什么的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78770.05万元,建设规模:规划新建建筑面积约为38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0㎡,床位数:2000床,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标段为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地下室、2#~5#楼及其他裙房的精装修工程,装修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包括精装修区域范围内(含地下室)的楼地面(含地面找平及装饰面层等)、吊顶、墙面、室内装饰门以及精装修区域范围内的配电箱、照明灯具、管线、开关插座、给排水卫浴洁具及固定家具(护理单元配套设施除外)等。除医疗专项区域及已纳入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外,其他所有空间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80亿元。
2.3施工总工期: 26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建设单位发包的装修装饰专业工程施工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均须盖公章。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建设单位发包的,并且由装修装饰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组合为一个合同包的,该合同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均须盖公章。业绩证明资料须至少有一样能体现合同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且无分包情况,不能体现的,须提交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下同)业绩的,总承包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投标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投标人)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投标人)的业绩,将不予认可。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均须盖公章。业绩证明资料须至少有一样能体现总承包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且无分包情况,不能体现的,须提交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单位分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含暂估价分包)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分包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分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证明资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或分包合同的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均须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5)以上各类业绩,投标人无论提供哪类业绩均可。业绩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且业绩证明资料须满足以上各类型业绩规定的具体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等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名义的,等同于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之规定。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注:不少于3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 8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365为什么提现不了_365提款多久到账_365平台是做什么的
7.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
7.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5-82313651;
7.5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 杨光彪 联系电话: 17388108226 。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8.2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8.3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8.4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3181;
8.5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5-8231365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1号
联 系 人:周益民
联系电话:0575-82893696
招标代理: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1幢1301室
联 系 人:杨光彪
联系电话:17388108226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