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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63/2023-59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20 14:57 | |
发布单位: | 公安分局 |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质量,优化为民办事服务平台,拓宽与民沟通渠道,打造阳光政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以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通过上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同比下降12.6%,政务微博公开15262条,微信公开656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行政许可数为220000项;2022年行政处罚数为528367项,行政强制数为937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955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共2起,其中2起予以公开。 2022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起。未收取信息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推进“五公开”,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测相结合,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公众需求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形式。开发上虞公安微信号和微博号,探索网络直播新载体,全方位拓宽群众信息获取途径。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受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76603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wsdt.do?method=sunshine&areacode=330600)上进行投诉和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全年我局扎实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进步,发现了一下不足:一是公开数量不够多。较往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有下滑趋势。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文字说明多,图片视频少;公布结果多,征询意见少。三是审核发布不够严谨。部分通知通告起草时存在错字别字问题。 2023年,我局将继续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更加适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性更强、时效性更佳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进一步疏通群众信息获取渠道。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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