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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34/2023-592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8 15:51 | |
发布单位: | 区教体局 |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教体局紧密结合全区教育体育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服务公众、提高效能、增进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成立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机构、职责调整以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主动公开教体动态、通知公告、教育事业、公共文化体育等栏目,其中包括民生实事项目工程、义务教育事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申请渠道畅通,可通过网上、信件、现场书面申请等方式,专门办理申请公开有关事项。今年依申请办理事项已全部答复,无不满意情况。截止2022年底,教体局依申请公开项目均已经按要求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2022年,区教体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还制定了教体服务负面清单,针对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将整改措施反馈给社会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教体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关、管控关,做到更新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对全区教体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到人。建立政务新媒体联系人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同机关科室、中小学幼儿园取得联系,责令立即整改,建立每学年一检查的常态化检查监管模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部分功能和内容链接放入“教育信息网平台”,不断完善更新公开栏目、政务指南和栏目设置,及时发布教体信息,社会群众知晓率大大提升。 (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办理时限进行严格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并妥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期办理的,予以严肃处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个人和科室年底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导致部分政务信息的公开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部分政务应公开事项未按时公开,存在超时办理的现象;三是部分政务公开要求政策解读没有及时跟进完善。 (二)改进举措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定期编制、公开和核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 2.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办理时限进行严格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并妥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期办理的,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成果运用,在已公示的政务信息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数据分析,撰写相关研究报告,供相关决策参考。 4.是坚持信息公开全面优质,增强推送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将社会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和教育教学新政策及时公开,及时答复,提高社会群众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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