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庆等11名代表: 你们在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办妥企业工业安置用地手续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业用地出让相关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3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虞政办发〔2018〕214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的通知》(虞政办综〔2020〕12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以来我区已经实现除负面清单外,新增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根据“标准地”出让要求,地块出让前须完成以下事项: 1.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前,集体土地须完成征转用手续、国有建设用地须完成收储,地块须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完成项目准入会商。 2.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乡镇(街道)、管委会根据项目招商情况、引进项目产业分类,经集体研究提出拟出让地块“标准地”指标以及出让起始价,并向我局提出出让申请,上报出让相关资料。涉及曹娥江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还须由曹娥江经开区出具产业准入意见。 3.乡镇(街道)、管委会提交的“标准地”出让指标需经相关部门确认,形成“标准地”指标确认结果。 4.我局编制拟出让地块出让方案,报经区政府行文批准后,方可出让。 (具体程序视地块出让方式而定) 二、城东发展定位 城东区域定位为上虞城市东部以发展商贸、旅游服务、居住、科技研发和工贸产业等功能的综合区,用地空间布局结构形成“一轴、二心、六片区”的功能结构格局。随着我区落实拥江西进、主城融合战略,作为上虞“拥江西进,主城融合”的东部起点,城东正在快速发展,绍兴风情旅游新干线百官站落户城东,不断有新的住宅用地出让。《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的上虞的部分中提到,在十四五期间,上虞将积极推进“西融东进”。《绍兴市上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要城乡融合加快升级,按国际标准实施城东区块的城市设计,城东的发展将进入快速通道。一方面积极调整原有产业策略,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以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另一方面依托大龙山风景区的生态旅游发展条件,以入城口便利的交通、石狮国际商贸城和即将开建的绍兴风情旅游新干线百官站为为契机,打造上虞城市东部以商贸旅游为核心的城市开放功能区。 三、盛丰金属构件厂安置地块出让情况 盛丰金属构件厂原位于城北31号征迁地块(现为城市之星),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28号,在产权单位承诺放弃安置用地的前提下,以市场评估价协议用地的方式,在城东或路东工业安置区内安置承租企业,其中上虞市百官盛丰金属构件厂单独安置,安置面积不超过原征迁安置地块的1.3倍。 经调查,盛丰金属构件厂拟安置在城东工业安置区北拓(二期)2号地块,拟安置地块已经完成农转征手续、已编制规划设计条件书(有效期一年,目前已经失效),其余手续未办理。目前我局也未收到百官街道办事处关于该安置地块的出让申请资料。 四、下一步工作 建议盛丰金属构件厂在充分借鉴城东发展定位及合理考虑自身用地需求基础上,可向百官街道办事处提交协议出让的相关申请资料。我局根据街道提交的出让申请编制出让方案,并报请区政府审批,待区政府行文批复后组织出让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关注、支持,及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联系人:杜弥 联系电话:82121741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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