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 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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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绍政办综〔2022〕4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服务推动惠民利企政策落地,聚焦基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聚焦落实健全工作体系机制建设。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专项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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