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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590681/2022-78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1-11 15:06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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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22-11-11 15:05:25
        正文内容

        吴晓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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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社区工作者待遇或出台更多激励机制的建议》悉。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从2019年8月份起,我区在小越、下管2个镇街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9〕133号),探索推进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2020年12月,我们又修订完善了《绍兴市上虞区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管理、报酬待遇等作出了相关规定。现就你提出的意见建议解释说明如下:

        1.关于工资待遇提升的问题。当前,我区财政保障资金按每人每年主任9万元、副主任8万元、其他工作人员6.3万元的标准对我区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资金保障,并按街道中心镇、发展型乡镇、生态型乡镇三个类别分别保障60%、70%、90%。前期在组织部门的牵头下,我们对有关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听取了关于薪酬待遇方面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考虑区级财政情况和乡镇街道财力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就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提升问题开展深入研商,抓紧制定相关方案,条件成熟后将持续跟进落实。

        2.关于激励政策的制定问题。为进一步鼓励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扎根农村、安心工作,近期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主要从招录配备、能力培养、考核管理等方面对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制度进行深化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征求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意见,确保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能够符合基层实际需要。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

        联系人:基层政权科  王丽英

        联系电话:82182032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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