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761/2022-71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24 11:07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所有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区人社局紧密围绕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全区人社中心工作实际,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优化制度建设,提升公开效益,完善公开质量,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劳务协作、稳岗调研、用工调查、人才招聘、稳岗返还、技能提升、房票补贴公示等信息。通过上虞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上虞人社)公开信息469条;通过人才就业服务网、咨询活动、融媒体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共5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申请渠道畅通,可通过网上、信件、现场书面申请等方式,专门办理申请公开有关事项。2021年,区人社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 (四)完善平台建设情况。区人社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网、上虞人才就业网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使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目录更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在接下去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进一步扩宽信息收集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效地更新各个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