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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MB18498745/2022-68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虞退役军人局 〔2021〕5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20 15:11 |
发布单位: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上虞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制度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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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根据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轮值站长”制度的通知》(绍退役军人局〔20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思想政治、服务体系建设等中心工作,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实施“轮值站长”制度,通过自愿报名,民主推选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到岗履职,不断激发基层退役军人工作创造力,焕发基层退役军人工作“新活力”。 ——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尝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要求,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涵和外延,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在新时代推进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有效基层经验。 ——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解决基层工作堵点和难点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轮值站长”制度,让更多人员从“旁观者”变成“实践者”、“创造者”和“建设者”,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到基层退役军人事务中,将原来的“单兵作战”拓展为“团队作业”,努力解决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紧缺、精力不足、思路受限、资源短缺等堵点和难点问题,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增强退役军人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重要舞台。通过推动更多退役军人走上“轮值站长”的岗位履行职责,为退役军人搭建展示风采和提高能力的良好平台。同时,通过在“轮值站长”岗位上历练,带动更多退役军人主动换位思考,增进互信了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增加退役军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轮值站长”选任范围和标准 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的选任坚持“本乡本土、开门招贤”,原则上在本地长期生产生活的村(居)民,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推选为“轮值站长”。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以退役军人党员或者有过退役军人工作经验的村(居)民优先。担任“轮值站长”应具备以下标准: 1.有政治素养。“轮值站长”应当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锤炼品格、陶冶情操,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2.有工作能力。“轮值站长”应当具备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能力,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能够发挥个人经验特长,积极调动资源为辖区内退役军人主动解难题、消矛盾,指方向、促成长,当好退役军人的“贴心人”和“领头雁”。 3.有履职时间。退役军人工作点多面广,事务繁杂,“轮值站长”要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来履行职责,在轮值期间能够坚守岗位“不缺位”,上传下达“不断档”,不做“甩手掌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有奉献精神。“轮值站长”需要严守公益性原则,不从退役军人站中领取报酬,不借助退役军人站平台和“轮值站长”身份牟取私利,在无偿奉献中体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5.有真诚意愿。“轮值站长”要坚持自愿原则,把“真正想做、做就做好”作为最基本要求,用心用情为退役军人服务。 (二)“轮值站长”的选任流程 1.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本地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根据区“轮值站长”制度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公布“轮值站长”原则要求,明确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 2.民主推选。所有参加推选的人员均须填写《绍兴市上虞区“轮值站长”申请(推荐)表》(附件1)。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采取以自愿报名为主,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名单。 3.集体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广泛征询意见后,由各乡镇(街道)研究确定“轮值站长”名单,填写《乡镇(街道)“轮值站长”登记备案表》(附件2),并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4.到岗履职。备案后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可以正式到岗履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可每年推选一次,推选人数每个服务站不少于5人。 (三)“轮值站长”职责范围 1.扎实做好日常事务。“轮值站长”上岗后,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定职责,参与服务站管理和事务处置。认真与服务站工作人员一起完成辖区内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来访接待、学习交流、政策宣讲、困难帮扶、信息登记和光荣牌悬挂等日常工作,配合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开展。组织带动辖区内退役军人组建志愿者团队,开展民间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乡镇(街道)、村(社区)“轮值站长”实行轮驻值班制,每人每周不少于1次。 2. 3.切实发挥社会“宣传员”作用。“轮值站长”作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退役军人工作的社会力量,在轮值期间要认真收集整理问题、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优秀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助力全社会形成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成效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实行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深化基层自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轮值站长”常态化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和延伸“轮值站长”的制度内涵,为争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加大工作推进和督促指导力度,推动“轮值站长”制度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确保5月底前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轮值站长”全覆盖。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轮值站长”工作机制,对履职期间成绩突出的“轮值站长”,优先推荐进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名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轮值站长”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管理考核。 附件:1. “轮值站长”申请(推荐)表 2.“轮值站长”登记备案表 3.“轮值站长”登记(排班)册 4. “轮值站长”轮值日志 附件1 绍兴市上虞区 “轮值站长”申请(推荐)表 服务站名称: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份存入 “轮值站长”工作档案备查。 附件2 乡镇(街道)“轮值站长”登记备案表
此表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填报,做好留档备查,并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附件3 “轮值站长”登记(排班)册
此表请存入“轮值站长”工作档案备查。 附件4 “轮值站长”轮值日志
“轮值站长”轮值日志
此表请印制成册,留档备查。服务站其他工作人员应每天查阅,遇有未解决事项立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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