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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71511229/2021-68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12 11:29 | |
发布单位: | 区气象局 |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年上虞区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国气象局《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依据上虞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xmg365.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虞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上虞区王充东路80号,邮编:312300,电话:0575-82212184,传真:0575-82665199,电子邮箱:syqq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虞区气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气象工作相结合,以提高气象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获取气象信息为目的,强化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使气象信息及时高效易获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上虞区气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信息4条,规划计划17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5条,建议提案1条,权责清单1条。全年通过各官方渠道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号122次,气象信息快报47次,重要天气报告10次,天气周报64次,发送决策短信数量约180万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上虞区气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无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方面工作。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上虞区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重点工作按要求落到了实处。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整合并调整了信息目录,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信息公开直观性和阅读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保密审查制度落实,由分管领导把关,明确职责。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学习,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三是整改提升,服务上虞区政府。根据上虞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及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和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亟需进一步拓宽,干部职工对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气发〔2019〕123号),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与目录,完善相关工作;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继续深化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公开,为公众防灾减灾、趋利避害提供有效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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