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目标任务 | 2021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 | 截至11月30日完成情况 |
1 | 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围绕上虞中学和重华小学两个国控大气站点,实施“一点一策”精准管控,推进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管控、工业废气治理等行动,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坚持建管并举,实现常态化长效运维;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管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确保达到上级目标要求。落实净土行动,做好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地块土壤调查报告评审,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清废行动,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 | 围绕两个国控大气站点对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实行挂图作战,加大重点区域涉气问题巡查力度,今年累计下发涉气问题交办单和巡查例报61份,发现、整改、销号扬尘问题隐患298处、秸秆焚烧火点4195个、工业废气问题21个。完成第一轮14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核查,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8个项目建设,其中2个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准备验收,6个巩固提升项目4个已完成建设准备验收,1个进入开工阶段,1个完成设计方案;全面落实我区入湾河流总氮浓度控制,对入湾河流及污水厂入海排口开展定期监测监管,截至目前,东进河东进闸断面、入海堰闸二号闸断面总氮浓度达到上级考核目标。组织召开地块土壤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18场,评审地块72个,完成备案71个;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督促3家工业固废收运单位加快收运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签约工业源小微企业597家,收运2655次,收运量约7214.96吨。 |
完成上级下达的水气污染物减排目标,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区空气质量持续达标。 | 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摸排2个大气减排项目、1个水减排项目,按照进度有序推进,预计能完成上级目标任务。截至11月底,22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区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二;AQI优良率95.5%,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
2 | 积极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 | 收集整理各项创建指标所需资料,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创成“清新空气示范区”。编制2020年上虞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完成温室气体控制年度任务。 | 今年3月上虞区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完成2020年上虞区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 |
3 | 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 做好水质监测和预警工作,每月对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断面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对症下药开展污染治理,确保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 常态化落实水质达标管理,及时对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进行定期通报和水质预警预报,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完成5个重点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截至11月底,市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
4 | 高标准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组织销号验收,定期组织开展信访件落实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根据督察反馈报告及时编制我区督察整改方案,同时开展督察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 我区成为全市率先完成信访件销号任务的县(市、区)(105件信访件于7月20日完成销号),落实已销号件“回头看”机制,严格做到长效管理,避免出现反弹现象;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我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反馈方案,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务会议审议印发。 |
5 | 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 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持续推进24个重点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底前组织开展半年度中期督查,12月底前总结年度工作进展,考核项目完成情况,整理上报生态环境指标改善状况,确保通过年度审核。 | 成功争取2000万省山水林田湖草修复试点资金,24个重点项目按期推进;顺利通过省厅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方案中期评估。 |
6 | 高质量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国家级验收 | 积极配合绍兴市做好“无废城市”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验收,加快启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投运,总结提炼各类固废领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色亮点,为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上虞模式。 | 积极配合市无废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终期评估报告验收;全力推进我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域“无废城市”创建申报材料已编制完成并上报。 |
7 | 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大力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评估我区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成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条件、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差距并进一步完善,收集各项创建指标支撑材料,完成达标评估工作;6月底前,编制创建申请报告,完成各类指标解释,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 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于10月14日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上表彰授牌,生态环境部命名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47号》已公布,联合省市区媒体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宣传工作。 365为什么提现不了_365提款多久到账_365平台是做什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