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龙代表:
您在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崧厦街道新下湖村生态墓地安排用地指标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下湖村新建墓地拟选址位置位于新下湖村东北角,规划面积约15亩,一期5亩。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新下湖村村庄规划( 2015-2020)》,拟选位置位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线外,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选址位置符合《上虞区公益性公墓布局 规划》。根据崧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田和坑塘水面,现状地类为水田(耕地)和坑塘水面(根据“二调”成果),无空间指标和用地指标。在“三调” 中该区块地类为坑塘水面。
另外,根据崧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金冯刘自然村和下湖自然村之间,已预留约5亩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该地块双指标均已经保障,且位于原墓地边上,可以用来建设生态墓地。
二、存在问题
1.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及民政部《公墓管理办法》第四条,不得占用耕地建造公墓。该区域现状坑塘水面面积不到15亩,形状不规则,如果单用这部分来建造墓地,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将造成土地极大浪费,且现状坑塘水面与耕地交错布置,统一建造生态墓地将有可能造成占用耕地风险,带来一系列土地管理后续问题。
2.全区土地指标较为紧张。根据上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 减少增量”的文件精神要求,每年下达的新增建设用指标将逐步减少,全区需要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较多,供需矛盾突出,用地保障难度较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十分紧张。
三、解决方法
1.在 “三调”成果启用后统筹进行土地指标保障。该区域在 “三调”中均已变更为坑塘水面,面积超过 15 亩,形状相对规则,建议等起用 “三调”成果后,抓紧准备选址红线图、地块勘界图等用地前期资料,我局将把该项目列入 2021 年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库,待用地指标下达后统筹保障。
2.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对生态墓地位置进行变更。建议将生态墓地一期选址在位于金冯刘自然村和下湖自然村之间、土规为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区块,该地块面积约5亩,双指标均已经保障,365为什么提现不了_365提款多久到账_365平台是做什么的
且位于原墓地边上,可以直接用来建设生态墓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关 注、支持,及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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