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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议案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002590032/2021-72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31 16:24
        发布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名称 关于对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创建时间
        正文内容

        蔡四六代表:

        您在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要求出台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出让建设用地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您提到的 “为破解农旅发展瓶颈,解决农家乐、农事体验、 民宿用地难问题,建议全区供地政策向农业经营性项目 适当倾斜”,是乡村振兴的一项内容,也是我局正在积极推 进的重要工作。

        今年初,为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达到农民增收、解 决农旅用地难问题,我区成功出让了丰惠镇[2019]J1、J3、 J5号3宗5.9亩餐饮用地。经统计,17 年至今我区共计出 让乡镇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经营性用地 22 宗 286 亩,有 效保障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二、问题及难点

        您提出的 “采用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出让,亩均价格建议比工业用地略低,同时设置相应条件”是一项既新颖又 有前瞻性的探索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

        ( 一)出让底价的制定

        根据国发[2001]15 国土资源部 39 号令浙政办发[2015]130 虞政办发[2016]77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精对拍卖的经营性用地应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 土地市场行情以及基准地价标准等集体决综合确定农业产业融合项目用地的亩均价格还需一地一价综合确

        (二)有关条件的设置

        目前,上级部门尚未出台有关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 设“标准地”出让的文件,设置“亩均投资、吸纳劳动力数、带 动周边农户等条件,并明确面向如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 农业龙头企业、 民宿等对象供地”暂无依据可循。

        三、下步计划

        您建议的出发点及目的是促进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 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发展,为此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 一)做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出让工作

        乡镇(街道)有农业经营性土地供应需求的,我们将积 极对接,排入供地计划,做好指标保障、业务指导工作。一 是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发展需 求,合理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合理布局。二是合理编制地块出让方案。比如,为了吸引有实力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拿地,可在编制地块出让方案时要求地块建筑为 “整体产权,不得分割”。三是鼓励国有平台拿地开发。积极鼓励国有企业参与 农业经营性土地的竞拍,如若成功拿地,既能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又能根据政府要求有效吸纳劳动力,带动周边农户。同时,也可结合地方农旅需要,将建成建筑定向租给民宿、 农家乐等对象。 四是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修订 的《土地管理法》扩大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范围和方式,允许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前期,我们对各乡镇(街 道)要求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过初步摸底,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实施细则后拟定可操作的方案,促成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二)推动开展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工作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 增加,村级物业、 乡镇企业、农村宅基地、住宅等闲置浪费 问题日益突出。开展内部挖潜,大力盘活存量资源是解决农 业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难”的又一重要途径。我局将积极配合 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引导村集体挖掘闲置资源潜力,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工作,支持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及其成员、返乡人员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 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 引导企业参与盘活利用工 作,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关注支持及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联系人傅莹            联系电话82113134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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