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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921/2021-64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27 09:49 | |
发布单位: | 区行政执法局 |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落实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网站http://www.xxmg365.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575-8221177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年来,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服务,全面完成了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政策引领,健全组织架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以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信息公开、透明的基本精神引领开展局各项工作,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耕服务平台,确保信息通畅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自《条例》公布以来,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各部门职责,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协助,以区政府信息公开、上虞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媒介平台,确保了信息的上传下达,使人民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 (三)加强核查监督,提高执行能力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采取“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并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的实施和开展。同时,积极推进办公软件正规化操作流程,为安全高效的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力度推进办公室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去的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工作规范化刚刚起步,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强化管理,服务公共群众。三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信息发布形式。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施行,已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机关职能、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公务员招考录用结果等十五类信息。我局下一步会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遵守和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明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打造阳光型政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上虞城市管家”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优化公开细节,提升信息质量,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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