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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07/2021-64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27 08:40 | |
发布单位: | 区科技局 |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上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5条。其中,公开机构信息11条,政策文件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计划总结2条,规划信息1条,通知公告39条(区政府门户网站22条,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17条),政务动态信息98条,人事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科研经费使用监管)9条,财务信息3条,建议提案2条,决策部署信息1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单位人事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科技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 4.监督管理情况:落实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内容,坚决杜绝信息不实、品质不良信息发布。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区科技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着力做好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5.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设立了“科创上虞”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科技信息,扩大科技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科技创新政策,通报科技项目立项情况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科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围绕事关企业切身利益的科技问题,及时公开科技项目申报、认定,科技经费发放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科技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科技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三是加强与其他县市科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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