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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67/2021-647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22 09:59 | |
发布单位: | 区审计局 |
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虞区审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认真落实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虞政办发〔2020〕74号)要求,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审计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审计效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抓好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及上报有关审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把搞好信息公开与行政效能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推动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开的主动性,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将信息工作列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规定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同时,落实专人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四是强化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业务动态等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部门预算、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上虞日报等媒体平台,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将审计的范围、审计时限、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及要求等内容向被审计单位公布,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二是向区政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三是及时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我局的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同时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将审计工作情况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截至目前,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46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面性和及时性仍存在不足,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多,公开的面还应进一步扩大。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实行阳光审计,阳光服务,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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