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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71511229/2020-542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20 15:22 | |
发布单位: | 区气象局 |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健全了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配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强化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工作,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2条。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公布信息预先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确定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还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信箱,进一步加强部门行风建设,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上虞区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任免等,巩固气象服务作为对外公开的主阵地,公开形式科学便民、努力做到公开的全方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中有滞后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气象服务公开作为优化气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扩大民主监督的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促进气象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继续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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