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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12/2020-54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19 15:26 |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方面内容,所有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握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做好行政处罚、农业补贴等农业农村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财政预决、政策文件、提案议案等内容;同时,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实行公开信息两级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前需经过法规与行政许可科和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员校核后再发布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统一安排,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新“内设机构”“提案议案”2个二级栏目,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设置6个一级栏目、12个二级栏目;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每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此外,2019年还通过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普通政策文件信息21条、财政预决信息2条、机构信息18条、人事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计划总计信息6条、提案议案32条、农业补贴69条、通知公告信息155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小组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公开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切实得到落实; 三是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和第三方测评,测评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并上传整改报告,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严格要求重点领域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的重要依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随着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我区农业农村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总体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科室间职能不清,没有明确专门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公开的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二是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运行不到位,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方式等方面继续探索。 下阶段,我局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力量,根据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组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相关科室、单位均落实专人,共同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实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同时加强内部督查,提高干部重视程度;三是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智慧农业平台,整合现有应用平台,提升数据共享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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