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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8-47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3-05 08:28 | |
发布单位: | 区风景旅游局 |
2017年度区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2017年度区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能增效为落脚点,不断创新信息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发布渠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现将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我局通过上虞区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54条,通过上虞旅游网(已关停)、绍兴旅游网、浙江旅游网、浙江旅游手机报等公开各类信息114条。同时,我局继续深耕新媒体平台,全年通过上虞旅游微博发布信息13条,通过上虞旅游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7条,微信互动活动延续全年,亮点不断。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我局以区委巡察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等为契机,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找准工作抓手,切实回应了广大群众、行业人员、各界人士对上虞旅游工作的关切。如对社会比较的曹娥江文化旅游开发工作,我局积极开门问策,询计于民,在深入实地调研、资源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上门拜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还通过上虞日报和微信公众号开展“曹娥江水上风情旅游十大金点子”征集活动,共收到123条有价值的建议,营造了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该项目以建成“城市特色名片、市民休闲空间、旅游文化走廊”为规划定位,正在抓紧实施当中,预计到春节期间,城区段9座桥梁和江滩地全部亮灯,沿江文化场馆建成投用,江上花海核心区块(湿地公园--城南大桥)有花可赏;到明年三月,建成连片花海,环曹娥江骑行道、游客服务中心等基本完成,观光船和救援船下水调试。 同时,我局认真做好各类信投诉咨询工作,全年累计处理各类信访事件14件。受理旅游投诉5件,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900元,结案率100%。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本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平台载体运用还不够高效。二是信息采编质量仍需提升,传播效果欠好。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仍然未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工作机制建设。在局及下属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采编,提高信息上网、报送、公开的效率。二是加强信息工作创新创优。进一步深入挖掘新媒体平台功能,优化各类旅游信息获取体验,做优做精上虞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三是加强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满足群众所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拓展线上办公和行业服务质量动态管理、安全和质监信息发布等功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8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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