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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24/2018-469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3-27 14:50 |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
2017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上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主要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环境质量、行政处罚、环评审批、竣工验收等重点信息,在上虞电视台、上虞日报定期公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便于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和重要环境信息,积极建设“阳光政务”,直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98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按期完成答复。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4.制度保障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根据区统一安排,优化栏目设置,加强信息更新维护。一级目录共设置9个栏目,其中对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13个二级栏目,配套1个三级栏目。将上述栏目逐一分解至各科室、单位,明确相应栏目管理职责和信息发布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对上传发布的信息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认真把关,专职人员确认后发布至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机密文件政策以及不易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属于公开范畴的信息,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保质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详尽和优质。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对策 虽然,我局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全区环境保护情况提供了便捷,有效调动了公众的环保参与热情。但是,受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县级环保局队伍力量较弱,缺少专门负责环境信息发布的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往往由办公室附带管理,工作人员也以兼职为主,较难集中精力实行专一管理,导致存在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齐全以及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较难适应当前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快速发展的形势。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下阶段,我局将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建议省厅会同省编办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机构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我们也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增设信息公开管理相应机构,增加人员编制,配备专门力量,统一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发布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日常管理,正常发挥作为联系群众的环保窗口和纽带作用。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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