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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5-216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7-29 09:49 | |
发布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上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大队,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党委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政务信息。2、在机关大厅显着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城市管理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在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行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外广告、占道挖掘、废土泥浆行政许可以及公共自行车租赁卡。5、在后勤保障科公开财务工作情况。6、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工作信息18条、机构信息7条、人事信息11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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