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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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 1.上虞区百官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袁志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问题。2020年至2021年,袁志坚分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黄某某的宴请,并接受唱歌等娱乐活动。2021年8月,袁志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胜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王胜江分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黄某某的宴请,并接受唱歌等娱乐活动。2021年8月,王胜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上虞区小越街道村镇建设办主任孙文军等3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孙文军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价值人民币4300元;工业商贸办工作人员杜永辉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0元;农业农村办水利员周来灿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价值人民币8500元。2021年8月,孙文军、杜永辉、周来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上违纪所得均予以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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